
品行天氣
利,看得開,品行就好;品行好,品牌就能建構;利,就跟你來….
蘋果與蛇,蔣友柏與姚仁祿,談品牌當中的「品行」。
有時,很慶幸政府的落後。
這週,當我還在思考,
要如何帶出品行的「動作拿捏」時,
市長,又做出了最佳的反示範:
我想,週二有上班上課的台北市民都應該記得,
當我們努力的到達自己的位子,
開始為政府的稅收,
國家的人才培訓開始打拼時,
突然的,在十點,被告知,
立即停課,下午停班。
一切的「不必要」混亂,
就因為市長的一個決定,
而加註在市民XXX心情中。
不論這個決定是否正確,
卻是一個經典的品行不良者的行為。
為了要聽取學者的意見,
(因為市長應該要聽高學歷的幕僚建言)
為了要保持市長的穩重,
(因為市長應該是市民的無敵大家長)
為了要確保市民的安全,
(不論決定是否會造成更多得不安全:
例如家長必須趕去接小孩)
為了很多「自以為是」的為了讓自己,
以自己想像中的品行作為。
要品行良好,首先,要知道,
別人眼中的真實是什麼?
要認知到,自己的自小,
自私,在哪,是什麼?
這樣,才能做出最適時適當的動作。
有最好的品行。
如果,是不斷的以自己腦中的自我形象動作,
只會越描越黑,
到最後,讓周遭的人,
把你當成不重要的背景陰影。
不論,你有多大的權力。
你曾說:
「品牌」是一個生命體,
「品味」與「品格」是縱軸,
「品行」與「品德」是橫軸,
縱橫之間,不斷變形﹍
「品味」是品牌的美感﹍需要誠實;
「品格」是品牌的環境﹍需要無私;
「品行」是品牌的內容﹍
需要什麼?本週談;
「品德」是品牌的高度﹍下週談。
我認為,「品行」需要「愛心」,才能形塑品牌。
「愛心」絕對不是口號,
「愛心」就是佛教說的「悲」,
意思是,「感同身受」。
無法「感同身受」,決策,就不會體貼;
不會體貼,決策就會魯莽;
決策魯莽,別人眼中的你,就是不值得愛的品牌。
因此,「品行」是品牌的內容﹍需要什麼?
需要,「感同身受」的能力,如此,才是關鍵。
換言之,你定義的品行不良,
就是不能「感同身受」的品牌。
所以上週會說:
品行是別人眼中的你,而不是我腦中的我。
品行是一種最適當的intent;
一種踏進別人現在穿的鞋中的純粹;
一種已非我心出發的「悲」。
這些,是我從與小孩,
狗,鳥,貓,和魚的生活中學到的:
對小孩,沒有大人世界的規矩一定對這一件事。
只有自己現在想做就要做的定律。
對狗,沒有景氣起伏的擔心。
只要能每天吃飯,玩樂,溜搭,睡覺,
與些許主人陪玩的時間,就不枉此生。
對鳥,沒有時間的觀念。
只有日出與日落。
日出,就一定要高唱;
日落,就一定要晚鳴。
對貓,沒有互動的原因。
有需要時,才會靠近;
沒需要時,就是個體。
對魚,沒有心情的好壞,只有環境的穩定。
一變,就滿身病;不變,就無所事。
曾經,我試著以自己的身受管理家庭,
結果,一蹋糊塗;
現在,我試著用成員的同身受接收家庭,
似乎,一切和諧。
誠實,無私,就不太需要「我」﹍
無我,就會有同理心,就會有品行。
所以,有「品行」的品牌:
1)不會以歷史定位,做決策;
2)不會以自己利益,做決策;
有「品行」的品牌:
1)懂得,忘記自己,進入別人的感受;
2)懂得,體會別人的需要,
再決定替別人做什麼﹍
簡單說,有「品行」的品牌,
是因為,懂得愛別人﹍
所以,別人也愛他。
有「品行」的品牌,
不需要慌慌張張的做民調、市調;
因為,
他相信,無條件的愛別人,力量廣大無邊。
他相信,投入愛,就獲得愛;
他相信,投入算計,就獲得算計。
無條件的為別人想,
是一件說比做容易的事。
人,都有自私的基因,
為了活,為了活的好,
很抗拒真正的為別人想。
打開電視,滿滿皆是:
1、為搏得歷史中的一行字而自私的人。
2、為搏得經濟學中的一句話而出賣投資者的人。
3、為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傷害陌生人,
親人,與支持者的人,
每個人,都說自己是品牌,
都是為品牌犧牲:
1、如果台灣是品牌,
為何要藉由美牛進入世界?
2、如果台灣大牌是品牌,
為何要用小眾,銀行,國家的錢與政策,
養活賠一屁股的「大」企業?
3、如果名人是品牌,
為何市場有興趣的,都是名人的行不正?
每一次的採訪,我都說,
台灣,還沒有品牌。
政府說的人善,物美,文化強,
都是基本的條件,不是品牌。
企業說的文創,科技,經濟力,
都是酬錢的籌碼,不是品牌。
行不正,是不會有品牌的。
品牌,要行的正﹍
這,就是品行。
你說,品牌,要「行得正」,
「行得正」叫做「品行」;
我仔細思考,何謂「行得正」?
我想,只有「善事」,
可以叫做「行得正」。
那麼,何謂「善事」呢?
我想,「利他」就是「善事」;
是不是只有送人東西,
不求回報,才能稱作「利他」?
我不認為如此,我的見解是:
做生意,讓客人覺得「物超所值」,也是「利他」;
客人付錢買你的東西之後,
有時,因為便宜,
覺得「物超所值」,買得開心;
有時,因為東西好,
覺得「物超所值」,買得開心;
有時,因為服務好,
覺得「物超所值」,買得開心;
有時,因為覺得買了有面子,
覺得「物超所值」,買得開心﹍
無論什麼原因,讓客人覺得物超所值,
買得開心,就是「利他」的善事;
能夠如此,只有這位生意人,
非常關心(愛)他的客人,才做得到。
所以,我說,品行,要投入愛,
長久以往,就獲得愛;
那麼,這位生意人經營的,
就是以「品行」支撐的「品牌」,
內容,是愛,是關心客人。
你說,很難,確實很難,
但是,善(品行),
是品牌的必要。
這,我完全同意。
你提供的生意利他選項,
都是現在品牌必須要的必要條件。
我所謂的行得正,
是不做讓自己睡不好的事。
求不義之財,會讓我睡不好;
打腫臉充胖子,會讓我睡不好;
事情沒做確實,會讓我睡不好﹍
因為不想睡不好,
所以,只能好好做,認真利他﹍
我是用一種自私的偽善在做利他的事。
所以,在品行一門,還差你很多。
利他,除了客人,
還有一個可以思考的方向﹍
也許,企業或個人,
可以試試,做對競爭者有利的事?
這個似乎更難,
但是,似乎是更寬闊的路﹍
你的見解呢?
我們如何從自私的角度,為競爭者設想?
設法利他(競爭者),
這樣的品行(善事),
是否仍然講得通?
我還沒想通這個邏輯,
先丟給你﹍
其實,我一直都在做這件事:
利他後的利己:
1、我不斷的挑戰設計,讓我成為眼中釘,
所以設計界可以共同排擠我。
進而,進化﹍進而,我進化。
2、我不斷的培養戰將,讓他們視我為目標,
利用我,來完成他們。
因此,成長﹍因此,我成長。
3、我不斷的斷自己的後路,
讓不喜歡我的人,隨時都可以攻擊。
所以,有目標﹍所以,我思危。
如果要真正的無私無我利他,我還做不到。
至少目前,我很喜歡打仗。
而常在沙場中的傭兵,
品行正就好,不需太高﹍
有意思,你的做法是,
你挑戰別人(競爭者),
讓別人生氣,來打你,
所以雙方戰技都增強?
我想,你還可以再進一步:
1)把生意讓給競爭者,
請客戶找競爭者做(利他),
請你當顧問(讓利);
2)這樣,讓競爭者,
因為你,有生意(怕你);
3)這樣,讓客戶,
因為有你的顧問意見,確保品質(愛你);
4)這樣,讓你的公司,
不必開大(人多),
但影響力很大;
似乎,是利他利己的三贏?
你說,算不算行得正的品行呢。
其實,
我兩年前就已經再做你所提的了﹍
不過,品質非常難控管﹍
所以,現在多數是利「朋友」﹍
對利,看的比較開,
品行,就會比較好,
大利,就會跟著來…
嗯,確實,
因為難,所以,
像你到健身房練身體一樣,
需要費點力!
你說得好,就當成今天得結語:
利,看得開,品行就好;
品行好,品牌就能建構;
利,就跟你來﹍
原來,老祖宗說,
量大,福就大,對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