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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

蔣友柏:「NBA是一種貪所造成的難,歐債是一種瞋所造成的難。」姚仁祿:「NBA的結,解開了,還會再來….除非他們戒毒。歐債,解開了,還會再來….除非他們戒毒。」

在美國長大的小孩,
生命中自然會有NFL、NBA、和MLB﹍
這一些頂尖的運動員,
耗盡一生,只為了成為頂尖,
證明自己是最強的。

這些聯盟,
曾是展現人生的戰鬥與毅力的舞台;
那些運動員的執著,
曾喚起了無數觀眾的共鳴。
但現在的NBA已不再是一個眾強切磋的舞台,
現在的NBA已變成了眾強吸金的組織。

雖然運動的生命有限,
但對於年薪輕易到達7、8位數美金的年輕超人們,
現在求的,應不只是以「物資」為計價單位的進步。
但事實上,這一些小夥子計較的,
就是那些用不完的penny。
我可以體會這種心態,但也知道,
這樣走下去,只會留下一堆不愉快與不信任。
這條路的終點,沒有任何東西﹍

每次看到NBA協商的報導,
都不禁想到,一不小心,
華爾街的毒,就滲透了NBA﹍
那歐債的毒,又要如何解?

NBA的結,解開了,還會再來﹍
除非他們戒毒。
歐債,解開了,還會再來﹍
除非他們戒毒。

十八世紀到二十世紀的三百年,
西方工業化之後,
自以為人類無所不能、
慾望追求可以無限上綱的西方商業哲學,
成為人腦的「主流毒素」﹍
使人類為了享受,破壞地球,
自己卻中毒日深,愈來愈苦。

解毒,要先「戒毒」,更要理解,
我們的生活習慣,有那些是「毒」。

兩千五百多年前,
那位二十九歲拋開優渥皇家生活,
離家出走的悉達多太子(後人尊稱釋迦牟尼佛);
離家後,以各種方式修行、思考,
希望找到「人間為何有苦?」
「有無方法離苦得樂?」的答案﹍

約莫經過六年,測試了許多修行的實驗,
吃盡了苦頭,差一點喪命﹍
三十五、六歲,理解人心如琴弦,
太鬆(如皇家生活),太緊(如苦行生活),
都無法彈奏;
自己開悟,找到「中道」的答案。

他說:
1)眾生(人類+動物+住在我們看不見向度的)的心,
都是乾淨、自在、沒有苦的;

2)我們的苦,來自五種毒素無染:

誤以為,名利權慾,可以無盡追求(貪);
誤以為,事事如意,可以沒有耐心(瞋);
誤以為,事無因果,可以沒有規矩(痴);
誤以為,人不如己,可以不必謙恭(慢);
誤以為,事事皆假,可以沒有信心(疑)。

3)離苦得樂的方法,是理解四個真理
(Four Noble Truths )(中譯:四聖諦):

Suffering does exist
(苦,是真實存在的)
Suffering arises from attachment to desires
(苦,來自對於慾望的無盡追求)
Suffering ceases when attachment to desire ceases
(追求停止,苦就停止)
Freedom from suffering is possible by practicing the eightfold path.
(停止追求,是有八種方法的)

從演化的角度看,
人類要是不懂得「戒毒」,那就等著被淘汰。
我沒有那麼悲觀就是,
我覺得「智慧」是一種生命形式,
不會容許自己,被人類的無知毀滅。

這一些亂象,
已成為生活中的正常。
許多「社會規矩」選出來的「智慧」,
不但不能平息亂象,
反而唯恐天下不亂。

最大的問題是:
亂的後果,是要天下一起擔。

財富分配不公:所以才有資本主義;
司法判決不公:所以才有社會主義。
G7不夠用,才有G8﹍到現在,已經G20了,
3個mega cities不夠用﹍到現在,已經21座了。

這一些毒,
都不是自己心定就可以解決的;
這一些毒,
都是要親身體驗過、戒過,才能放棄的;
這一些毒,
就是演化的一種淘汰方式,讓不能收放的人絕種;
這一些毒,
都是「智慧者」未經天下許可而創造的。

而我,修行還不夠,
還只是在「智慧者」所建立的紅塵苦海中,
求多與少的平衡。
Suffer不只是因為智慧不夠,
更多是面對環境的挑釁與變化的修為不足。

首先要做到的,
就是先分辨出無知與有知﹍

是的,你說:
「先分辨出無知與有知」是對的。

如果,不知自己無知,
怎能知道自己,已經貪得無厭?
如果,不知自己無知,
怎能理解自己,已經毫無耐性?

毫無耐心,讓西方商業哲學下的世界,
凡事講究快速、方便;
忘了,一年有四季,四季有不同的作物,
現代人,冬天,想吃夏天才應有的水果,
這就是沒有耐性,瞋。

貪得無厭,讓西方商業哲學下的世界,
凡事講究愈大愈好,愈多愈好,愈高愈好;
忘了,地球只有這麼大,
我們的身體也只有幾呎高,
這就是無限慾望,沒有止境,貪。

因為痴,所以貪;
因為痴,所以瞋。

反觀現在所經歷的「不公」,
(至少以我的論點是不公。)
有感而發:

有時,因為真,因為大,
所以被票選出的「智慧」們,
都會犧牲公平性,
以保持一定的「假象公平」。

在金魚案2審(對方是先提告,
然後要求400萬和解金,
再經過2次檢察官的不起訴後,
被第3位偉大檢察官以非設計的角度認定要起訴,
再經過2年的訴訟得到一審無罪…。
不過,又有檢察官以此案為使命,提出上訴…
可能,是因為我罵過”某些”檢察官文化流氓,因此進入了2審),
我公司被判有罪。

有罪的原因是:
提告者金魚是公開的資料,
所以只要是「畫」的像,就是copy。

不過:
1、金魚,尤其是某些種的特點,本就是一樣。
2、整體的構圖表現是否應以一隻金魚的”細節”來評判?
3、公開資訊,不表示設計師有看到(當然也無法證明完全沒看過)
4、如果每次都要完全分解現有物種,可能只有「藝術家」才能完全不被告。
5、如果不是我,會被告嗎?會如此判嗎?會有價值嗎?

這些念頭,就是瞋。
所以我說,自己的修為還屬凡人。

法律的規範是死的,但法官與檢察官的心證是活的:
為了證明小人物是有權力的,在處罰大人物時,
也連帶的殺死政府在推廣的創意。

因為:
1、使用眾腦變成了犯罪﹍
因為沒有辦法確定誰看了什麼?或是腦中的印象從哪兒來?
2、從大自然中竊取靈感是犯罪…
因為只要不是第一個做的,就叫做copy。
3、設計的定義不是由專業的設計師來評判
(其實我也不知道什麼是專業設計師),
而是由死讀書的法官決定。

這些行為就是貪,
為了證明自己的偉大與正義,所做出的無知。
而我,在未來的幾天中,
必須隨時在瞋與貪中間生活﹍
這是一段不能選擇的修行,
也許,結果不會很好,
但會讓我看到些許面對紅塵的曙光。

啊,我以為這件事,早就結束了呢?
我認為,司法,只是制度,
不會有真的公平;
因此,明智如你,
請接受我借用老子道德經的贈語: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一章說:
夫兵者,不祥之器,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意思是,爭戰是不祥的,大家都厭惡,
因此,明白的人都避免使用爭戰解決問題)。
又說: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
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
(意思是,不得已必須以爭戰解決問題的時候,
心要平淡,贏了也不要得意,
贏了得意的人,就是喜歡爭戰的人)

我知道,委屈很難吞嚥,
但是,遠離官非,就是遠離不祥。
有機會脫困,卻繼續困于不祥之中,不智。

這不是公平與否的爭論,
這是是否帶領團隊,迅速離開不祥的勇敢決定,
請慎思。

感謝提醒。
這段話你已告誡過我,
所以一審無罪時,我選擇什麼都不做。
希望贏了,就默默的退場。

這次,被判有罪,我也先以無為處之。
但台灣媒體慣性報”壞”的態度,
讓無為看似無理。

我會好好思考,
是否要接受委屈脫困的選項,
我只是很氣,以自己的個性、
公司的規模、帶人的方式,
又做如此莫須有的事?

這也是:
因為痴,所以貪;
因為痴,所以瞋。

人生修為,本來就不容易,
何況能者如你?
請記得「天欲降大任於斯人,
必先勞其筋骨,苦其心志」的古訓。

奇怪,我們怎麼從NBA與歐債,
談到這裡來了?

因為NBA是一種貪所造成的難,
歐債是一種瞋所造成的難。
而這兩種難,源頭相同,後果也相同。
其源起於人的無知,截止於人的有知。
這就是人生的修煉。

而我,正身處一個類似的修煉中,
所以一時的有感而發,就把話題扯開了﹍
不過,到最後,所討論的,都是亂世已到,
必須享受它、接受它,才會擁有反省的智慧。

謝謝你的一番話,心中平靜了不少﹍

Great,
就用海明威1926年的小說名來結語吧:
The Sun Also Rises。